我叫刘未央。韩国下午三点,我在巴桑咖咖啡馆,那一年我已经18岁了,我的手拿着一杯金色丝边花绞的咖啡杯,坐在棕色的沙发上。
我不知道自己为何要坐在这里,但我知道,我是为着一个人而来的。我看了看钟,差不多。我想到,上次这里的第一次相遇,哇,那帅呀,英俊潇洒无豆豆,你看到就如同看到我人生中的第一缕曙光。我唯一确定的是,我在他眼中,不在话下。来了一阵寒流,我转过头去,看了看大门,一个女子进来,她梳着马尾辫,穿着白绒大衣,手里戴着玉镯,她似乎也是来消磨时光的。
我还是闭眼思考,想入了神,想入的全身,不一会儿,才发现咖啡厅已经坐满了人,都只在面前放个杯子,因为大家都知道,他这次也要来这,所以许多人才从五湖四海来到这里的。
他,就是我,暗恋四年的,男人——吴乐平。
几个小时过去了,正想出门望右望,就撞到了一个人。我连说了一声对不起。我抬头望了望他,天哪,被我撞到的人居然就是乐平。我大吃一惊。他笑了笑用手挥了挥服务台说:“一杯咖啡和一杯法式面包,还有一份炸虾球。”过了一会儿,没想到那些食物都是给我的,我脸红了,微微地笑,从包里拿出一条项链,说:“这一条项链送给你,以后见到这条项链,就相当于想起我好吗?乐平。”我想,我对他一见钟情了,他说可以,我马上帮他戴上,他也给我了一张单子。我看了看,是高级餐厅的座位单。旁边还有几个女的,羡慕地看着我呢。
夜幕降临。“亲爱的博士听说您发明了一台,团体梦幻机。”我对他说。
“嗯,是的,嗯,在十里以外的地方,你是怎么知道的?”他不知道。天哪。我当然是为了乐平而来的,我真想再次见到他。对了,说正题。“请问这台丑不耀眼的机器能用吗?”“试试看就知道。”
一片白色的雾显现在我脑海里。我是看见了乐平。等等,他旁边是谁?天哪,是林雨初,何纯原。当他们两个看见我的时候,走过来,握住我的手。这是我的两个朋友。我两个最好的朋友。
过了许久,我醒了过来,哪尼?是梦吗?不过好真实啊,话说博士你又坑我,我饶不过你,想想也是,纯原和朝海在一起,而雨初又老早就转学了不是吗?我真的好像我的那两个朋友,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再能相见。我忽然想起了一句诗,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我可不想这样。
亲爱的两个朋友,你们还记得我吗?乐平,别忘了那一天,你约我去餐厅吃饭哦。我可是把我最心爱的项链给你的,你可不能放我鸽子,不然,我饶不了你。你可不能让我白开心一场,喵。
琉璃之水深深的记在我的脑中,我居然情不自禁的把项链给了他,他会接受我吗?我激动的心情画成了永远不化的巧克力,甜在了心头。
以上是刘未央篇。是不是很少呀?不管这么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