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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明家家主(1 / 1)

“那人就是明家现任家主,接下来要如何,便是你们之间的事情了。”阿鹿摘下黑缎带,卷成一团戳回头发里,躲在众人身后。

阁楼下轻微的响动,惊停了顶端女子。

“何人在此造次。”女子纵身从七丈高的楼顶轻跃而下,声音慵懒而魅惑。

娇俏的身影如同花瓣飘零一般,旋落于地。

众人这才看清她的模样。

她身着一袭桃色轻纱裙,修长的藕臂在同色丝帛下若隐若现,随意挽起的倭堕髻半散于凝脂般的胸前,裙摆襟衩间露出秀腿赤足,显得娇慵艳冶。

与千叶的奢不同,这女子胜在一个艳而不俗,相较之下,两人的存在让秦蓁蓁无地自容。

秦蓁蓁颔首,自卑地与花辛靠得更近了一点儿。

“我本无意惊扰,只是来向明家主要一魂魄。”千叶开门见山道。

“呵呵~”明家主娇笑道:“做生意尚要讲究礼节,尔等夜闯我明家大院,倒是看不出些诚意。”

见阿鹿藏身,千叶便知他不愿与明家家主照面,自是不能过河拆桥,承认道:“此举唐突,请多海涵。”

千叶拍了腰间乾坤袋,从中取出一个锦盒道:“此物便当作赔罪。”

看清了千叶腰上是乾坤袋,明家主拂袖、转身、入楼:“不必,明家从不与华家来往。你且自行离开,我便不追究。”

“且慢!”千叶觉得莫名其妙,怎么又跟什么华家扯上关系了?“我并非华家之人,乃......”

千叶正想自报家门,噬魔菇反应迅速,跃至她肩头提醒:“娘娘不可,小心惹祸上身。”

噬魔菇传声于千叶,自是要避开明家主耳目。

可明家主本就精通魂灵之法,倒听了清楚,且来了兴致:“哟~你这菌子倒是个有心眼的。你若不是华家的,打哪儿来的乾坤袋?”

千叶不知乾坤袋与华家有何关联,实话实说:“抢来的。”

“呵呵呵~”见千叶率性,明家主多了几分耐心:“抢得好!姓华的就缺些调理。”

“我不姓华,明家主若认为可以同我一谈,便请收下这‘诚意’。”千叶打开锦盒,装着的是一件与她身上衣物相同布料的素纱裙。

明家主目光掠过锦盒,嗤笑:“小妹妹,姐姐衣柜中的绫罗绸缎数不胜数,可不稀罕你这破抹布。”

小妹妹?千叶心中鄙夷,这明家主看起来不过二十来岁,算上天地时辰有别,自己前一阵子经雷劫的时候,她还没投胎到这辈子呢。

然此一时彼一时,千叶以大局为重,不跟她计较:“你且细看。”

说着,千叶突然挥起一鞭,打向明家主。

明家主轻盈地躲开长鞭,以为千叶使诈,媚眼一眯,指尖轻点,释放出一阵青光,直冲千叶额头。

千叶抬手,以衣袖隔挡。

只见青光碰上素纱,便瞬间消失,而衣袖完好无损。

明家主诧异,别看青光微弱无力,只有她自己知道其中厉害。

若是几个凡人壮汉站立一列,这一点,就能穿透十人头颅。

明家主方知千叶是在向她展示这衣物独特之处,莲步轻移,于千叶身边细观:“这......这是烟笼纱?”

“不,是云师纱。”

光是烟笼纱,明家主就够吃惊的了,千叶又说这是云师纱,明家主震惊到无以复加。

烟笼纱为云师及座下众仙以云霞所织,共分为四品。

最高品为主神云师所织,名云师纱,可抵御地仙法术;

其次为仙君所织,可抵低阶仙侍法术;

再次为仙官所织,可抵大妖王法术;

最次为仙侍所织,易损。

烟笼纱成衣皆为仙衣,非地界之人可指染。且云师亲手所出极少,在天界也是一衣难求。

千叶如此大手笔,定非等闲之辈。

明家主思量:比起云师纱,不若做个顺水推舟的人情,以备来日宗族不时之需。

“小妹妹~把这衣裳收了吧,姐姐可要不起。”明家主拒绝道。

“为何?”

“你可知‘匹夫无罪,怀璧其罪’?神仙都眼红的东西,我若收了,岂不成了众矢之的了?”

千叶不明白,一件云师纱有什么稀奇的?天上哪路有名号的仙神打不过地仙,还需要这玩意儿防身?这玩意技艺上确实称得上巧夺天工,却也不怎么好看,还不如地界的凡品。

总的来说,千叶对这纱的评价就是,于仙神鸡肋,于凡俗修者还可一用。

“行了,我可以考虑还魂一事。”明家主恋恋不舍的将视线从云师纱上移开,从发间抽出一支玉簪,略一摇晃,簪头铃铛“叮铃”作响,三缕魂魄从中钻出,“近日送来的,就这三个,看有没有你们要找的。”

魂魄无神智,呆滞浮于空中。

“爹!”大壮向中间那个跑去。

“此子有通明眼?”继阿鹿之后,明家主也问出了这个问题。

大壮垫脚蹦高,伸手想把马大头拽下来,可惜个头太小,哭着叫嚷道:“你快把我爹放下来!”

见大壮对着空气蹦跳,秦蓁蓁吓得差点晕了过去,什么魂魄、仙神,她到底跟了什么人啊。

此刻,秦蓁蓁只觉得未来一片漆黑,若不是眼前几人脑子有问题,就肯定是自己脑子有问题。

呸!花公子一表人才,怎么可能脑子有问题!

想着,秦蓁蓁又向花辛蹭了蹭,恨不得黏在他身上。

花辛觉出,尴尬地往另一边移了几步。

秦蓁蓁委屈,小声道:“花公子,人家以前从没见过这样的场面,实在是太害怕了,求求你离我近些吧。”

若不是噬魔菇去前排盯着千叶,此时肯定又要拆台地问一句:这小姑娘不是学过岐黄之术吗?

再说千叶,闭口不提大壮的眼睛。

明家主望着大壮,掐指测算一翻后,改了主意:“我明家经营魂灵生意多年,向来童叟无期,你们要这魂魄,总要给明家留一些好处——看在小妹妹性子爽利,我也不难为你们,不若就将这男童留下如何?”

明家修习通明之术,擅长驭魂拘魄,皆因天生一双能视阴观阳的通明眼。

眼睛越好,体质越阴,修习通明术的资质便越高。

因此,像大壮这样,具有通明眼,又是至阴之体的人,对明家来说可遇而不可求。

若是能将大壮收入门下,以后练成再做个上门女婿,既能壮大明家势力,又可繁育出优质传人,可谓一石二鸟。

“何必为难人家。”一直躲在暗处的阿鹿此时冒了出来,“你本深受其害,何必祸害人家孩子?”

见阿鹿,明家主并不意外,叫了声:“小舅舅。”

“如今你须得唤我舅姥爷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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