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章高二年级纪事〔中〕(10)
偷挖木茹为肚饿
“喂,同学们,大家一定要继续地鼓足干劲,一定要咬紧牙关,把木炭全部都运送到白鹤岭炼铁高炉旁后,大家才回学校去,不能半途而废啊……”
此时,张九儒同学简直就像是一个指挥员一样,正在对大家说道。
到天亮时,我们已经回到了公园处。接着,便马不停蹄地,把木炭直接送到白鹤岭炼铁高炉旁去。
当我们回到学校时,学校中的其他年级的同学,老早已经起床了。
此时,我刚刚回到房间以后,便马上便躺倒在床铺上,不一回儿,就呼呼地入睡了。
待醒来以后,已经是到了该吃中午饭的时候。于是,大家都一块到食堂去找饭吃。
当时,工友们知道我们是昨晚刚从双凤大田挑木炭回来的高二年级的同学后,便优先满足了我们。然后,再另外做饭给其他班的同学吃。
就在吃完中午饭后,刚回到房间时,就有人稍稍地议论起来,如何才能解决明天去双凤挑炭的‘肚饥’问题呢。
此时,只见‘饭皮’便主动地提出解决的具体办法。他对大家说道:
“今年早春时,我们班在南流江畔的山坡上,所栽种的那批木茹,应该到可以挖的时候了。是否可以用它去帮助解决挑木炭的肚饥问题。我感到,每天所吃的那斤米饭,实在是有点顶不住呀!”
此时,在场的几个班干也同意了。于是,生产班长朱为能同学,便带上周绍煜同学一块到工具房拿了工具,一起把班上所种的那些木茹,迅速地挖了一担回来。‘饭皮’还自告奋勇地连夜到厨房去负责把它煮好。
到了第二天一大早,我们去到教室时,便将这些煮熟分好在桌子上的木茹,当即当成早餐吃起来。
当吃饱后,每人还不忘随身另外带上一些,作为路途中进行充饥,以当做午餐。
五十年后,朱为能同学在写给我的信中,还念念不忘地提到过当年发生的此事。实际上,也是为他后来所遭受的“冤枉”叫屈呢……
“……1958年冬,有一次我们班要到双凤大田去挑火炭,为了解决同学们肚饥问题,我执行班干和同学们的意见,晚上带周绍煜去挖我们班的木茹回来,由‘饭皮’加工好给同学们做早餐。想不到,后来被人批判为‘偷吃猪粮罪无轻’,也成了‘败坏三十七班名誉’一条罪状,我也成了众矢之的……”
那时候,为了运输木炭,常常利用晚上的时间挑运,工作是相当辛苦的。
于是,有不少同学还写诗著文,回忆起当年这件挑炭之事。
其中,36班余章机同学在《挑炭谣》一诗中,曾经这样地进行描写道:
“凌晨一点钟,集队去双凤;挑回精木炭,白鹤岭前送。
我芳龄十八,汗显几重衣;口干肚又饿,山泉水充饥。
炭压双肩上,磨破几层皮;双手托扁担,两腿步难移。
猛男见此状,主动来相帮;抽去两三块,才能追得上。
回到白鹤岭,已是子夜时;精疲亦力竭,倒下梦中去。
忆起陈年事,艰难磨砺志;同学间友谊,令人泪不止。”
正是:
马不停蹄白鹤岭,回房躺倒便入睡;
偷挖木茹为肚饿,违反校规本不该。
欲知后事如何,请君往下细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