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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九章 帮忙(1 / 1)

“没错,我们今日正午刚巧遇到了两位贵派的弟子。”巴雅尔笑着点点头。

“你们遇到过天山派的弟子?”白司瞬间来了兴致,他也不急着走了,原地站定,还朝前走了两步。

“对,一男一女,都是金丹,穿着青色的衣服,和你身上的白衣很相似,身边好像还有一个老乞丐。”巴雅尔想了想,回忆着白天见到的洛清水和燕瑾瑜。

“我的师弟和师妹。”白司喃喃自语,他忽然抬起头来,离那巴雅尔仅剩咫尺。

“他们现在哪里?”白司自己都没现自己太激动了,惊得身为金仙的巴雅尔都忍不住退了一步。

“不知道,我们只是和他们有过一面之缘。”巴雅尔自然没提燕瑾瑜他们偷吃他们午饭的事情。

“是吗?”白司冷静了下来,他意识到自己有些太激动了。

毕竟此刻天都黑了,夜晚也是最危险的时候。既然自己都没有地方可以栖息,那么燕瑾瑜他们呢?他们又该在哪里住宿?

“其实公子不必着急,他们二人虽然看上去实力并不强,但也不至于那么弱。”巴雅尔想起了白天洛清水一把握住郎默狼牙刀的事情。

虽然郎默的实力不强,但是金丹和下仙的差别如同天堑,那姑娘一定有着不俗的身手,不然她怎么可能使得那狼牙刀如此驯服。

“你们可能不知道,我这师弟妹们被罗刹堂盯上了,现在很危险。”白司着急,忍不住把机密说了出来。

“罗刹堂?”萨仁和郎默异口同声地念了一遍。

就连巴雅尔都没听说过这个名字,也只得摇了摇头。

“简单来说,就是有一群杀手正在追杀我的师弟妹们。”白司看出了他们心中的困惑。

“原来如此,公子如此着急,原来是担心师弟妹的安全。”巴雅尔点头表示理解。

“只是现在夜已快深了,你的师弟妹们肯定也要休息,你在外面再怎么寻找他们也是徒劳,反而可能会惊动到杀手,倒不如先休息一番,养精蓄锐,明天白天我们帮你一起找你的师弟妹们,公子你看如何?”

白司愣住了,他没有想到巴雅尔他们居然会提出帮自己一起寻找燕瑾瑜他们。他也现自己确实有些累了,前日连夜从天山派赶到天都城,昨日又经过了蓝骨碟的四蝶舞之阵,接着又是一夜为眠。

这样算来,他已经有三天两夜没阖过眼了,确实需要好好休息一下了。

“可是这客栈也不收房客了,还是算了吧!”白司想了想,云龙客栈既然不让他住宿,那么这整个坠龙城的客栈恐怕都是如此,他只能随意找一个屋檐,胡乱休息一晚了。

“没关系,没关系,我们一共有三间房。”巴雅尔赶忙拉住想走的白司。

此刻的他看上去像是草原上好客的主人,可是这儿分明不是他的家。

“如果你不嫌弃,可以……”巴雅尔先是把目光投向了郎默。

他的房间最大,理应可以睡下两个人。

可是郎默赶紧摇头,他还是对白司有些隔阂,尽管白司已经给他了一点教训。

“没事,没事,白公子可以和我一起睡,我

床大!”萨仁也不避讳,高高举起手来。

“干嘛啊,我在草原上不也和你们睡在一个帐篷里过吗?”萨仁见到郎默正在看着自己,慌忙解释道。

“那怎么一样!”郎默忍不住喊了一声,“这样,我和巴雅尔睡我的房间,把巴雅尔的房间腾出来给他。”

“这样,也好。”巴雅尔点了点头。

“我的房间比较小,还望公子不要嫌弃。”巴雅尔随即掏出一把小钥匙,把它递与白司。

“这怎么好意思呢?”看着热情的巴雅尔,白司推辞着,他着实不好意思麻烦巴雅尔他们。

“这有什么好客气的,你和我们是朋友,你的师弟妹和我们也是朋友,朋友帮朋友本来就是天经地义的。”巴雅尔眼睛一瞪,也不知道大漠人是否都是这样热情好客,反正巴雅尔的热情着实把白司吓了一跳。

“那可真是麻烦各位了,还未请教。”白司的力量终究还是没有巴雅尔大,只得把钥匙握在了手中。

“我叫巴雅尔,这个女汉子叫萨仁,至于之前和你打斗的这位呢叫郎默。”巴雅尔呵呵一笑。

“巴雅尔哥哥,你说谁是女汉子呢!”萨仁娇羞地低下头去,一反常态,使得郎默愈地嫉妒了。

“巴雅尔兄也不要再喊我公子了,叫在下白司便可。”白司握着手里的钥匙,再次向着他鞠了一躬。

倘若不是遇到了巴雅尔他们,白司今夜恐怕真的要露宿街头了。

城外破屋。

离这坠龙城往北二里不到有一间废弃的屋子,但与其说它是废旧的屋子到不如说它是一个废弃的酒楼。

因为这儿原本是一间客栈,客栈的老板因为被路过的逃犯给杀了,这才荒废了下来,但是这已经是十几年前的事情了。

自此以后这里便一直空着,也没有人来接盘。

第一是因为害怕和畏惧的原因,第二是因为这儿离坠龙城实在是太近了,没有生意,也很少会有人来这里。

从天都城赶来的客人宁愿再多走二里地进坠龙城,也绝对不会选择在这里休息,因为这里实在是太阴森了。

屋子早已经连大门都没有了,好在屋顶还在,能够挡雨,遮风就未必可以了。

地上的木板早已腐朽,到处都是老鼠果核和肮脏的破布,能够在这里过夜,除了要有胆量,还得要不怕脏的精神。

当然李宗盛自然是不怕的,他不光不怕脏,反而还跪在地上,把整张脸都贴在满是灰尘的地板上,东嗅一下,西闻一口,像是猎狗在寻找什么。

他手脚并用在陈旧的木板上爬行着,完全没有一点修仙者的模样,倒似一只壁虎。

“唔,好味道。”他突然停了下来,望着眼前一块凹陷下去的木板。

“这下面一定藏着好东西。”话音刚落,他也不用木棍,直接把右臂砸进了木板里。

木板早已经腐朽了,但是就算它不腐朽,又怎么可能拦得住金仙巅峰的李宗盛呢?

木板之下竟然还有一个小隔间,下面是一层薄土,乍一看什么都没有。

可是如果细细观察会现,那块土地有些凸起的痕迹。

宗盛二话不说,就用双手开始刨地,屋外传来哗啦啦的翅膀扑腾的声音,像是有几只鸟儿飞过,但是他丝毫没有在意,连头都没有抬。

“二哥,在城外飞了半天了,我们要不要拿这小子打打牙祭?”

四只飞禽在破屋外的一棵高树上站稳,它们依次是乌鸦,黑鸽,斑头雁和麻雀。

麻雀精排行第七,它口中的二哥是乌鸦,一只金仙巅峰实力的黑色乌鸦。它们此刻没有幻化成人形,正以鸟儿的姿态居高临下地观望着正在屋子里到处乱爬的李宗盛。

“二哥,你看那个人好蠢啊,像不像一只动物?我记得蜣螂堆粪球的时候好像也是这样。”斑头雁摆了摆细长的脖子,众翼妖中它排行老四,也是它们四人中排行第二的人。

“是啊,要不我们下去把他吃了,当做今天的晚餐吧!”黑鸽也加入了劝诫之中。

身为鸽子,幻化成妖的它自然也嗜血,它们已经好久没有大快朵颐了。

“不可,你们可知道这人的来历?”乌鸦眯着眼望着李宗盛,他丝毫没有收敛,身上的真气暴露无遗,乌鸦察觉得到,他也是一个金仙巅峰实力的修仙者。

“来历,他能有什么来历?”三个兄弟瞪着它们的鸟眼,看着下方的男子。

“终于找到你了!”李宗盛满手都是烂泥,他从地下挖出了一个坛子。坛子是深棕色的,在地下埋了许久竟然依旧外光锃亮,色泽圆润,坛子口用一块红布封着,看上去是一坛陈酿了许久的美酒。

“唔,香!”盖子还没打开,李宗盛就仿佛已经闻到了酒香味。

他也不管自己手上满是烂泥,随意在衣服上擦了擦,解开红盖头,就痛饮起来,直到喝了个痛快,才把坛子重新放到木板上。

“嗨,爽,那坠龙城的老小儿果然没骗我,这废弃的客栈下面还真有一坛陈酿了三十多年的女儿红,真是被我捡了个大便宜。”李宗盛心满意足地摸了摸自己的肚皮,重新把酒坛子封好放在身边,做完这一切,他一扭头就呼呼大睡起来。

好像一只吃饱喝足的猪。

“这,二哥?”斑头雁小心翼翼地问了一声。

眼前的男子看起来并没有什么不同寻常的地方,要是硬说有的话,唯一不同寻常的就是他比正常修仙者都要神经大条一些,连一点基本的危机意识都没有。

“你们可知道他身上穿着的是蜀山的道袍!”乌鸦突然说道,李宗盛身上的衣服脏成这样它都能认出,还真是难为它了。

“蜀山道袍!”三只翼禽皆是一惊,它们自然不可能没有听说过蜀山,但是蜀山的道袍它们从未见过。

“对,没错,他身上穿着的衣服上纹有着蜀山的八卦图,应该是蜀山弟子无疑了。更何况蜀山的普通弟子一般都是深蓝色,白衣是真传弟子,只有长老级别的人物才会穿着灰袍。”乌鸦晃着自己的小脑袋,小小的眼珠里满是忌惮。

“二哥,你的意思是这家伙是蜀山的长老?”小麻雀倒吸了一口凉气,幸好它们没有出手,否则对上蜀山的长老,哪怕他只是金仙巅峰,它们也绝对没有胜算,难怪这个男子这么大胆,竟然敢一个人在荒山野岭呼呼大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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