哮天犬三十一号,是唐云华在出关前从一位商人手中买的狗。
它是一条身材魁梧的狗。
它是一条面相凶恶的狗。
但同时,它也是一条善良,柔弱,对一切都充满了慈悲之心的狗。
仅从品格上而言,唐云华觉得它也许比自己更适合做取经人。
唐云华其实本是想买条恶犬的,但是太过凶恶的狗,根本就没法直接拿出来卖,因为毕竟是成犬,万一把新主人咬了可不是闹着玩的。
长随靠不住,唐云华寻思买条狗来就算不能护身,能抓抓野物,探探路也是可以,才花了几百文钱买下这条狗。结果她万万没想到,自己买回来一条圣母狗。
别说抓野物了,它连只耗子都撵不上。唐云华自己在洞里用烟熏出了一只兔子,指望让这狗来咬死,它磨磨蹭蹭地不敢过来,后来被逼着迈上来两步,结果被兔子一脚蹬在鼻子上,差点儿吓尿了。它一溜小跑蹿回唐云华身后,庞大的身躯缩成一团,连探出头瞅一眼兔子的勇气都没有了。
尼玛这还是真是朵温室里的小花儿啊!
都说狗是由狼演变而来的,那些狼半夜里叫得那么欢,这家伙缩在火堆边哆嗦的时候难道不会觉得愧对祖先么!
狗不争气,唐云华自己也没了心情,瞧那兔子可怜巴巴的模样,心一软,索性把它放掉了。她并不是和尚,是以也不必禁荤腥,但杀生这种事情,还是少做一点比较好。
太宗赐予唐云华的马,本是上好的骏马,据说能日行千里,神骏无比。但是真的带着它出了门才觉得,坐好马也不一定是什么好事。这马吃惯了好东西,对食物的要求太高,顿顿要□□饲料,还得磨碎了给它放嘴边。
唐云华一个出门取经的,哪里有那闲工夫给它弄什么燕麦,什么饼子之类,她带的干粮一共也不多,还得留着自己吃呢。这马之前被惯得连草都不爱吃,唐云华把草摆它面前,不吃就饿着。饿到最后马也没办法了,只好委委屈屈地吃了草,当晚还拉了肚子,似乎是消化不良。唐云华不得不半夜起来照顾它。
不过这么折腾了一番,这匹马跟唐云华的关系倒是亲近了不少,也算因祸得福。
狗和马都不省心,这也罢了,毕竟都是牲畜而已。但那本一直呆在唐云华左手里面的四合魔鉴,最近也开始闹腾起来。
在法门寺夜宿的当晚,唐云华就被拉入了那个暗沉沉的书中世界。而这次在野外露宿,又发生了同样的事。只不过这一回所见与上次又有所不同,在那些嶙峋怪石之中,生出了一根巨大的蔓藤,上面无数黑灰色的触手随风款摆。而在头顶虚空中又有一团巨大的红光不断旋转,红光里面传出阵阵低吼声。
“还给我……”
那个声音叫道。
“还给我,快还给我,快还给我!!!”
声音连续不断地响起,有时候低沉嘶哑,有时候又是清凉悦耳的男声,宛如惊涛骇浪一般拍在耳边。
但即使是在疑似梦中的地方,也不能阻止唐云华捂住耳朵不听。于是那声音渐渐化为实质,变成一只巨大的巴掌,上面生满黑毛,狠狠地一掌拍来!
唐云华这回并没被巴掌吓到,但那一掌带来的冷风却还是把她扇醒了。睁开眼睛的时候风还在继续吹来,彼时正是深夜,身边的火堆已经熄灭了。
狗和马都不见了踪影,唐云华仔细一看,那俩家伙全都自觉自动去避风的地方——一棵树下面睡觉了。哎,动物就是动物,一点人性都没有,火堆灭了都不知道汪一声来提醒主人。
唐云华揉着双腿站起来,努力让自己保持清醒。其实她本来没想在这里睡觉的,荒郊野外最不安全。可惜西行路上又哪有那样好运气能时时碰上客栈或民户呢?她已经有一日一夜没好好休息了,只靠着火堆眯了会眼睛,不知不觉竟然就睡着了,没被烧着也算是万幸。
今天晚上没有星星,月亮也被盖在了阴云后面。唐云华犹豫了一下,还是决定继续赶路,起码也要找到一个能藏身的地方。就这么孤零零地呆在平原上实在太危险了,她不想被当成活靶子。
才刚迈步,唐云华便敏锐地感觉到,左手又开始发烫,这是四合魔鉴的警示特征,每次碰到室友男它都会这么烫一下。
因为不久前才在长安城里摆了那家伙一道,唐云华还以为是他追上来了,不禁有些紧张地偏头四处望。结果她没看见室友男的身影,反倒是注意到,不远处的树后似乎闪过一道绿光。
不,那不是绿光,那是一双正在闪着绿光的眼瞳!
树后有什么东西在看着她!
唐云华打起了十二分的警觉心,手也抵在了腰间,那里藏着一柄匕首以及一只桃木短剑。她犹豫了一下,手臂微微一动,桃木剑迅速滑入了袖筒里。
“火怎么灭了呢?”唐云华故意抱着胳膊,自言自语道,“哎,好冷啊,还是再生个火堆吧。”她说话间,开始慢腾腾地从包袱里往外拿火折子,并且把之前生火剩下的枯枝碎草聚拢在一起。
唐云华的动作看着懒散,但实际上身体却绷得紧紧的,眼睛余光不时地扫视着四周。
树后的那双眼睛并没再出现。
但就在唐云华准备引燃火折子的时候,一位青年男子从树后走出。他身着一件织锦罗衣,面白如玉,相貌整体看起来还算英俊,只是脸上生了只鹰钩鼻子,眼角也微微有些下钩,长得却不是一副正人君子的模样。此刻他走到唐云华身前,拱手作揖,笑嘻嘻地道:
“小生俊郎,问小娘子安。此地夜黑风高,小娘子怎地夜半一个人至此?”
小娘子?唐云华微微一怔,她一直以来都是男装打扮,女性特征藏得紧紧的,脖子上还贴了个假喉结。而且她一直以来都有刻意学习男子的走路方式和说话方式,是以在清泉寺三个月都没人能分辨出来,为何这厮一个照面便识出她是女子?
仔细一瞧,唐云华立即注意到,那个“俊郎”虽然似乎在极力克制,但他的鼻翼不时便会微微翕动,好像在闻什么味道。
这是一只嗅觉能力很强的妖怪!如果是这样的话,他能分辨出自己的真实性别也自然不是什么难事了。
唐云华心思百转,很快调整表情,故意大吃一惊道:“郎……郎君怎会晓得!我明明……”
“如娘子这等花容月貌,瞒得过别人,可是却瞒不过小生哩。”那俊郎笑道,“小娘子还没回答我的话,此地这般偏僻,小娘子怎的一个人走夜路?”
“我去接姐姐!”
思索了一下说出自己是取经人可能产生的结果之后,唐云华立即选择了撒谎。不管她的肉能不能长生不老,普通人总能比取经人更能让妖怪放下警惕心。
“姐姐嫁去了西边的草泥马村,走的时候带了不少嫁妆,明明应该过上好日子。可是上个月有个人告诉阿妈,我那姐夫不是个好样儿的,动不动就打姐姐,还要拿姐姐的嫁妆去纳小!爹爹前些日子已经过去接姐姐了,可是现在还没回来,阿妈就叫我去那边看看。”
“小娘子还真是孝顺哩。”俊郎笑道,“草泥马村的话,小生正是那村中的村民,小娘子若不介意,小生倒是可以为你引路。”
“那就多谢郎君了。若是能成功拿回姐姐的嫁妆,爹爹一高兴,说不定会送点礼物给郎君呢。”唐云华一边说着,一边观察那俊郎的表情,“姐姐的嫁妆可丰盛了,里面有布匹,粮食,还有两头羊和三只鸡,一只鹅……”
在说到两头羊的时候,俊郎明显咽了口口水,嘴中的獠牙尖端一闪即逝。
唐云华心中一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