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计听到这话,急忙抬起头,眸子里流露出一丝不舍,挽留道:“姑娘不见见我们家掌柜的了?这就要走?白掌柜前几日一直在念叨,若是姑娘来了这药铺,定要叫他出来相见。”
凌歌不置可否的点了点头道:“因着我时间紧迫,需要赶紧前往朱雀国,而且我也不想叨扰白掌柜的,怕是饶了他的清净,还是尽快上路为好。”
小伙计道:“好吧,我知道姑娘时间紧迫,姑娘你现在这里稍等我一下,我进去和师哥说一声,便带着姑娘前往存放马匹的地方。”
凌歌微微一笑点了点头道:“多谢。”
“我快去快回!”小伙计说罢急匆匆的奔进药铺,凌歌只见他和里面一个稍稍年长的人说了几句话,随即奔了出来,跑回到凌歌身边。
因着跑得太急了,说话带着微微的气喘,笔尖上也沁出了一层细密的汗珠道:“让姑娘久等了,我现在就带姑娘前去。”
凌歌不由得一笑道:“不着急,你可以慢慢带我前往,先顺顺气吧。”
小伙计的脸一下子红到了耳根,他支支吾吾羞涩的说:“姑娘不必费心,我一点都没事,我可是很有体力能最快的将姑娘带去看马。”
说话间,小伙计不由得加快了脚下的步子,飞快的前行,凌歌也将脚下的速度调成和小伙计一般快慢,亦步亦趋的跟着小伙计,她心知这小伙计定是怕耽搁了自己的时间,才会如此快速的前行,想必心里是十分紧张。
凌歌虽然赶时间,也不必做到如此,她为了缓和小伙计的精神,随意的说道:“对了,你帮了我如此大的忙,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
小伙计听到这话,蓦地一愣,随即低垂了头,颇为不好意思的说道:“我叫…叫药亦。”
凌歌复又问道:“药亦?这倒是个特殊的名字,可是你为什么叫药亦?可有什么独特的含义?”
小伙计羞涩地低头,双手不停的搅着麻布衣裳的一角,“这名字是白掌柜给我取的,在白家药铺当差的伙计都是单名一个药字,再取一个字,组成一个名字。”
凌歌问道:“那你这‘亦’字有何含义?听起来不像是随便取的。”
小伙计急忙点了点头道:“是,这名字是白掌柜特意给我取的,原本是三个字,药亦仁,是告诫我身为贩卖药材的人要有仁义,有医德,不过一般都是两个字,大家叫起来也顺口,时间一久,便省去了一字,成了药亦。”
“原来如此,不过这名字倒是挺特别的,叫起来也甚是好听,相信你有朝一日,定如白掌柜的所期望的一般,成长为一名仁医。”
小伙计脸上的红晕越发明显道:“姑娘谬赞了,我会努力的。”
说话间,两人已经来到了一宽敞的马市,这马市平日里主要是经营过路商旅休憩换马,钉马鞍的买卖,所以这些马馆为了吸引那些商旅将疲惫的马换下,自是会挑选一些好马镇馆,才会招揽到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