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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章 唱(1 / 1)

一连几天,连个鸟毛也没出现在李晨开的医馆中,现在他有些后悔了,自从受了李菜做契约者之后,那小伙倒也没有辜负他的教导,不久便将整个洛杉矶的黑道给收服了,而他的医馆也成为了社团心宗的一个禁忌。没有黑色势力,在周围出现,可正因为这样李晨才闲的无聊啊。没有人来找他的事啊,也没有人来找他来看病啊,这收入几乎为零啊。

“晨哥哥,去参加我的演唱会吧?”

“可是,我还有还多病人要治疗呢?”李晨这话说的有点违心。

“好吧,去!”在刘菲炽~热的目光中,李晨无奈终于是答应了。

坐在贵宾区,李晨吃着刘菲给他准备的一些小零食,倒也不是那么的无聊。这时,旁边的一个男人一直在咳嗽,李晨不禁问道:“你生病了。”

说这话的时候李晨眼珠发亮,到了他用武之地的时候。

周杰差点被自己的口水,给噎死,好半天才缓过劲来:“你不认识我?”

李晨盯了他半天,无奈了,居然真的没有一点兵。

周杰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穿越了,在华人世界居然有人不认识自己,他盯着李晨,过了半天,真是有点垂头丧气,不过,一挥就被台上的表演吸引住了。

舞台上,那个女孩真的像一个小精灵,她的声音,就像能够深入心灵,听在心里,就能让人心中仿佛得到洗涤一般。

突然,他眼睛一亮,碰了碰李晨道:“想要菲儿的签名吧?”

李晨抬头看了他一眼,“不想要。”

周杰又被噎了一口,这人怎么油盐不进呢,自己这个华人世界流行音乐的no.1居然被人无视了,还有那个舞台上,被人称为音乐精灵的女孩,居然也让他没有半点兴趣。

恩,肯定是这小伙子,脸皮薄。要是他真的不喜欢刘菲,怎么回来参加演唱会呢,还花大价钱坐在贵宾区。从这个角度看来。周杰摸了摸自己的下巴,看来,他不认识自己也是装的。

刷,一道光线穿了过来,照在贵宾区,照在周杰跟李晨身上,周杰整理整理衣襟,李晨继续吃东西。

周杰撇了一眼李晨,嘿嘿,下面我就上台当嘉宾了,在我的歌声中。这个脸皮波的家伙,肯定会沦陷了。

美丽精灵走下台来,底下的影迷一阵欢呼。

周杰的嘴角挂起了微笑,在光线的映照下,仿佛是一个来自童话中的王子,棱角愈发的分明。不过刘菲给他一个歉意的目光后,却走到李晨的身边。

他傻眼了。

美丽精灵迈着俏皮的舞步,牵起李晨的手,可是李晨纹丝未动,直视着她的眼睛,微皱了一下眉头……

他从她眼中看到了祈求,对方提前没有跟他说,要让他往舞台上,当嘉宾,这种突袭,这种擅自做决定的做法,是为他所不喜的,叹息一声,女孩眼中的那种光芒,让他不忍心拒绝,跟随美丽精灵走上抬去。

一时间,本来就美的不可方物的美丽精灵,笑靥如花,让人不由的生出惊艳之感。

周杰看呆了,脑袋有些转不过晚来,这……

我眼花了?

怎么看着像是刘菲邀请对方,而对方却是有一丝不情愿,甚至他从刘菲眼中居然看到了祈求的情绪。这这这,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要是自己的话,有这么一个女孩,这么一个美丽的女孩,邀请自己去台上当嘉宾,怎么也不可能拒绝啊,起码不能让对方陷入尴尬的境地了。

咦,他咦了一声,这嘉宾不应该是自己吗?

舞台上,刘菲笑的很开心,台子地下的歌迷们中,也好像看到了一个奇异的苗头,难道他们心中的女神……

“呵呵,谢谢大家来支持菲儿,菲儿真的很高兴很高兴,这位就是我请来的特别嘉宾……”她笑的如同喝了蜂蜜,众人面面相觑,这人到底是谁啊,居然能够得到自己女神的青睐,还有一些周杰的歌迷,来着演唱会是听到消息,周杰回来当嘉宾来着,怎么这会儿居然换成了这个……恩,很帅的青年。

所以,本来应该很火热的场面居然有些冷清,下边还呼喊起周杰的名字。

刘菲的新经纪人张红变了颜色,这一场演唱会是刘菲打入美国市场的一场非常重要的战役,本来也是说好了,有流行音乐小天王周杰作为压轴的嘉宾出场呢,就是为了给刘菲造造势,可是,怎么变成这样的场面呢。

她真想带着人把这个乱入的家伙,给赶下来,可是这是演唱会啊,要是这么做的话,刘菲的歌唱之路,就彻底的完了。

下面的场面,好像有点失控,乱糟糟的很影响心情,李晨皱了皱眉头,一股澎湃的气势释放出去,瞬间,场面静了。众人都感受到了一阵压迫感。

李晨笑了,对着刘菲说了点什么,然后,过了一会儿,现场响起了一阵古色古香的音乐,其中还有强烈的流行元素。

场面彻底的静悄悄了。

在座贵宾席的周杰,还有一些被他邀请来的明星,面面相觑,这不是周杰扬名的古风音乐吗,怎么在这种情况下,那青年还敢用这种音乐镇场子。

“这首歌的名字,也许大家都没有听过,歌名……喝……有点奇特,印第安老斑鸠。”

随着轻快的中混杂着华夏风,又带着强烈流行元素的的前奏完成,李晨开唱了,这一唱,众人突然一愣,这种唱法……

好特别啊。

众人在音乐声中,仿佛在吃一场盛宴,全身的毛孔都在飞扬而又迥异的歌声,还有李晨不羁的舞步中,炸开了。

这首歌,就是精神世界球中,那个叫做地球上一个鬼才音乐人,周杰伦的歌曲。

而李晨就是完全复制这首歌原唱的舞步,还有唱法,说实话,这歌曲的舞步,很简单,很凌~乱,很另类,似乎根本就不能成为舞步,就是演唱者随意的走几步,然后混着完全随意不羁的唱法,在演唱。

可是,就是这种舞步,却是完全符合这首歌的意境,这本来就是一首带着作者强烈的自主性,自由不羁烙印的一首歌,是对原来曲风的一种冲击。

而来刘菲演唱会的人,都是一些当下的最桀骜不驯的年轻人,他们喜欢不同,他们接受不同,他们的人生也将不同,所以,这首歌,完全把他们演唱炸了。

就像美食小说中,描写中的那样,此物入口即化,那其妙的滋味,冲击味蕾,就像一颗投入海洋的深水炸弹,砰的一声,突然就他~妈~的炸了。

随着这首歌的旋律,李晨不羁的的歌声,他们身体不由自主的打着拍子。

周杰惊了。开始时,听到李晨的歌声,他还心中一笑,这小子还说不认识我呢,你看看,你的这首歌不是在完全模仿我的歌声来着,听到前奏,他就知道了这首歌绝对是一首好歌,还想着是不是李晨是刘菲公司要力捧的新人。

他还感叹,这是个人才啊,以后我要好好提携一把他。可是听到李晨开唱后,他就完全的蒙了,这跟他的古风歌却不是同一个层次的啊

虽说,也带着古色古香,还有一些民族乐器的伴奏混在其中,但是却是不一样,其中居然还混合了流行元素,这不是他一直在追求的吗?

虽然他被成为流行歌小天王,但是,他真正登顶歌坛天王的宝座,却是靠着古风歌曲。所以,他就试着把流星元素,融入古风歌曲中,但是结果,却是很惨淡,他那张突破自己的专辑,成绩惨的一塌糊涂。甚至当时,他还颓废过一段时间。

可是,今天……

他激动的整个人颤抖起来,刚刚拿起准备喝上一口的饮料瓶,也因为太激动,而把饮料全撒出来,而他却恍若未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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