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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九章 强盗(1 / 1)

89.强盗

在我心里隐隐作痛的东西,似乎告诉我有一个人一直在想念我,可我这样一把骷髅的,我又能干什么呢。干嘛不给自己找个明显的地方,竖一块墓碑,告诉世人磐石已死,莫要牵挂。

然后继续与山林鸟兽为伍,岂不是一身轻松,快活潇洒,可我相信这个世界的一切都不会是偶然,就像海儿与我相遇,他的出现,让我从树根地下,重获自由,这种感觉,好像在哪里碰上过,也许是真的老了,记忆力下降了,真损,还什么记忆力呢,我连脑子都没有了,如果有人再见到我,我的意思是那些认识我的人,见到我,他们或许都已经老了吧。

也不知道甄现在是不是都成老太婆了,不过是十多年而已,也许她每天吃海鲜鱼虾,保养得胖胖美美的呢,一想起这个我就想用自己的骷髅手指捏捏她,可我到底还能用什么来寻求刺激,想到这个就开始灰心丧气了,我都不知道自己到底哪里来的活力,怎么能这么开心,也许骷髅本身就应该活得很开心的。

我唱歌跳舞,在山野上跳来跳去,轻飘飘的,风将我猛的一吹,我就从山顶摔到了山崖,然后散架的骨头再次接回来,吧刚刚忘记的歌词再继续补上

“我是一个欢乐的骷髅,

不要问我从哪里来,

也不要问我要到哪里去,

更不要问我是谁,

因为我没有姓名,

我只是一个骷髅,

一个爱跳舞的骷髅,

一个爱唱歌的骷髅,

看那边的海浪好美,

看那边的青草好绿,

看那边有好多的鸟兽,

看哪,那边有一个美丽的姑娘,

让我的手指嘿嘿,嘿嘿,嘿嘿嘿,

可我不是一个坏蛋,

我只是一个骷髅”

唱完一首歌,我又会接着唱:

“啦啦啦啦,

喔,啦啦啦啦啦,

喔,啦,喔,啦,喔,啦啦啦

真是愉快的一天,

真是美好的一天,

我亲爱的小猫鱼你在哪里,

噢,巨鹰你把我带到哪里,

我没有肉,没有肉,没有肉肉肉肉,

你吃我,你吃我,你吃不着,

还有那只山虎兽,

你咬我,咬我,咬我,

我就逃逃逃逃,

最怕就是山虎兽,

它见我口水就直流,

我躲,我躲,我躲躲躲,

我是一个欢乐的骷髅,

呀嘿……”

真是好兴致啊,难得这样外出吹吹风,连阳光都这么刺眼,要是晒黑了我的皮肤可怎么好,哇哈哈哈我没有皮肤。

这可真是一个笑话,这里怎么没有人和我说话,实在是太寂寞了,我要到城市里去,噢对对对,我必须要有一套衣服,看得像样的衣服。

我大跨步的奔跑前进,我亲爱的亲爱的,我来啦。

突然有一个家伙手里拿着一把斧头,骑着山虎兽在半山腰拦住了我的去路。

我大声叫嚷着,到底是谁,竟敢拦住爷爷的去路。那人见我是一个会说话的骷髅人,但看见我腰上的长剑是一个好东西,于是他用斧头指着我腰上的长剑说,让我放下那个就让我走。

我欢笑的跳起来,拔出长剑,干净利落的将他斩于虎下。那只山虎兽吓得边撒尿边逃窜,这是我见过的最担心的一直山虎,我把这个拦我路的男人的衣服船上,但是显得有些大,于是我用剑裁掉一些,看上去还好,继续前进。

而没想到的是,那只胆小的山虎兽却带着一帮骑着烈焰驹的斗兽猎人下来了,我惊奇的看着,这难道不是黑人族的斗兽猎人吗,为什么他们还活着,我高兴的大笑,他们见我这个骷髅莫名其妙,明明就死到临头,却格外的兴奋。

那个领头的年轻人,看上去十多岁,英俊潇洒,他告诉我他叫约翰维纳斯,刚刚被我杀死的人是他的部下,我一听约翰的名字,好熟悉啊,到底是谁,有些想不起来了,他倒是一点都不客气,用长矛来取我的头颅,我干脆给他好了。

于是把头给他斩断,然后我的头颅在他的手里还不断的哈哈大笑,他吓得掉下了烈焰驹,众人将他扶起来,随后用铁链将我团团束缚住,那依旧奈何不了我,我将全身的骨头全部挣脱散架,然后重新再组装回去,他们惊吓得仓惶逃走,而我轻轻跳跃趴在烈焰驹的肚皮地下,跟着他们回了山寨。

我竟然听见了熟悉的音乐旋律,感动得我泪水直流,啊哈哈哈,我骗人的,实际上我没有泪水。

但是我非常感动,我见到那些穿着迷彩服的人,就知道我来对地方了。

那个叫约翰维纳斯的年轻人哭丧着脸跑回了一座装饰精致的房子,这座房子是用木头做的,大概是了不起的工匠,可里面走出一个容貌已经沧桑许多的中年男人,这个男人我认识,他难道不是约翰卡莱尔吗,我的老朋友,我从烈焰驹的肚子下跑了出去,而约翰卡莱尔迅速拔枪,赶紧利落的将我射击成粉碎,依旧是他那种珍藏版的*。

我的头掉在地上,我告诉他我是磐石,我曾经在斗兽场为他赢得过第一名的荣誉,就在落城,我们一起听音乐,看电影,还记得吗。

他不可思议的看着我这具骷髅,跑了过来,而我也快速的将自己组装,他摸着我,问我怎么变成这幅摸样,我说,实在是说来话长了。

他邀请我到他的房间,依旧是那么的有格调和品味,成列着数不清除的奇珍异宝,我问他到底怎么活下来的,落城就在都城的附近,而他告诉我他听说海人族带着十多万大军来侵犯,一路上势如破竹无人能敌,他就决定好逃走了。

我说那可是他的种族啊,他哈哈大笑,说他只是一个商人,没有什么国家啊,种族什么的。我感叹就是这样的家伙才活下来了,而且心里什么罪恶也没有。

我问他有没有吧唧吧唧和波顿的消息,他告诉我十多年来他不断的派人出去打探消息,但是又害怕被人知道他藏在这里,所以不断的转移自己的藏匿地点,先是在海岛上,也曾经去过我和甄的那个荒岛,我突然想到甄,问他甄到哪里去了。

他告诉我她因为太想我,所以去寻找我了,她认为我一定没有死,所以她可能在寻找我的路上。我伤心的开始哭泣,我说像我这样的骷髅,竟然还会有人来寻找。

他告诉我虽然我变成了骷髅,但是如果不介意的话,他可以高价收藏我,一方面他也可以派人给我寻找甄的消息,我告诉他我还没有真正的想死,所以我暂时还不想做一具不会动的骷髅,他说没关系我可以自由活动,但是得为他参加斗兽比赛,还有出席粉丝见面会。

我说他的国家都没有了,怎么还会有什么斗兽比赛,他告诉我在海底的珍珠城,有他的地下赌场和斗兽场,那里有数不清的美女,还有有钱的海盗,各种海人族土豪们。

我说难怪他能活得这么风生水起,如鱼得水,我真是难以理解这个世界,有的人为了保家卫国,家破人亡,而他却始终在这种风风雨雨的漩涡之外徘徊。

但我并不是那么能逍遥快活的人,当时我让波顿带着大家撤离,又为大家争取了那么多的时间,大家应该都还活着,我抱着侥幸的心里开始沉思。

而卡莱尔拉着我,告诉我现在就和他一起去看看他的地下钱庄,从这里下去到海边,然后做金色海马兽,一下就到,非常快捷,而且还有专人给我们安排和接待。

我听着他说话的顺溜,简直像每天都在接待这样的客人,而我很不幸的也成为了他热情的宾客。

既然好不容易遇见老朋友,又难得相聚就跟他去看一看吧,什么血海深仇,也等一下再说了。

而且对于他这样的人来说,倒是什么消息都非常的灵通,什么地方有什么样的家伙,他简直一清二楚,我很怀疑他知道吧唧吧唧和波顿的下落,甚至连甄的也知道,只是他不愿意把这些都告诉我,所以他让我穿上一件他珍藏的碎花长衫,还让我穿上一种远古人类才会穿的皮鞋,带上一个甲壳虫帽子,还给我带上一副精致的面具。

他告诉我现在我的身份是一个非常有钱的男人,而现在的钱,大家都叫贝,所以如果有人问我有不有贝的时候,意思是问我有不有钱,我懂了,我是一个最有钱的神秘男人。

卡莱尔阴险一笑,给我备了一匹烈焰驹,随后还有他的儿子维纳斯也跟着我们一起去了,身后跟着一群保护我们的斗兽猎人。

我欢呼的骑着烈焰驹,这是比棕毛兽更跑得快的动物,身上散发着火焰,但是温度又不至于将我燃烧,是一种非常漂亮的动物。

我们穿梭出山林,而后在泥泞的山路上奔跑,我见到一切彩虹鸟在林中穿梭,发出一种悦耳的声音,还有一种猫鼠在树上窜动,我向它们招手,可能是因为这十多年来每天不是和树说话就是和动物说话,我竟然懂得了它们的语言,这可真是奇迹,像那个猫鼠就在说这些什么人,它们要干什么,我得离他们远一点。

我高声欢唱:

“我是山林里的精灵骷髅,

我热爱这片富饶的土地,

这里的鸟兽鱼虫都很有趣,

我可以为了你们歌唱个不停,

那飞翔的猫鼠我知道你的心事,

那钻进草地的蚁兽我知道你在哪里,

没有什么可以躲过我的眼睛,

我的眼睛就像太阳,

照耀在所有看得见的地方,

我将我的眼睛像球一样抛到天空,

我就能和天空融为一体,

俯瞰大地,

我可以告诉璐思鸟带着我的眼珠飞越整个山脉,

将这一切一览无余,

也可以让眼睛弹跳滚动,

从山顶到深海里,

这一切我都做过,

而问我,

我是谁,

我却不告诉你们,

啊哈哈哈哈,

我是一个骷髅,

欢乐的骷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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