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 章(1 / 1)

“拿个资料也这么慢,队长大人你最近没认真锻炼吧?”朱研嬉笑着,手上啪啪啪的点着鼠标,“你看这么改有没有好点?”

解远把资料放在桌上坐了下来,“伴奏吉他还是有点不对劲,太高了,放一遍我听听。”说着背上吉他开始调音。

“好咧!”朱研照做。

“我在楼下碰到河琛了,一会儿看能不能把他叫上来帮忙,编鼓谱我们俩都不擅长。”

“之前秦先编得不行?”朱研托着腮帮子歪头看着他,“哦对,就算这些可以,以后得咱自己编,而且总围绕着秦先的谱子也不行,哎,想想就好头疼…”她抓狂地挠了挠头发。

“最好改改。”解远说。

乐队里一共七个人,加上了河琛,音乐专业的却只有解远、朱研和陆于杉三个人。陆于杉是个半吊子的学院派,大二结束时转专业转到医学去了。叶蒙白是学自动化的理工科男,河琛是学经商的,萧瑾习完全是因为齐筠来了华缘,他头脑一热就来了。军校读了三年去部队实习,自作主张参加了特种兵选拔,结果真进去了,服役两年,部队出来刚好军校毕业,听说部队里一团长还给他找了好出路,说知道这个没志气的混到娱乐圈来了。齐筠就更不用说了,觉得没意思根本就没念大学,在当地一个有名的乐队混了一年就来华缘了。

解远估摸着时间,在河琛一觉睡得差不多被饿醒的时候下楼去叫开饭。他有两个套间的钥匙,作为队长,有些急事要通知会直接开门进来。

朱研的手艺和陆于杉差不多,不过菜式相差较大,杉杉比较热衷于各地特色菜式的研究,朱研则是做家常菜。第一次吃杉杉做的,河琛觉得自己以前在饭店吃的都不叫特色菜;而这次吃朱研做的,他发现原来高手真的不嫌多,二十几年都白过了。

一个简单的粉丝炒蛋都是花了很大的心思,他吃得开心,朱研也开心,元气满满地介绍每一个菜,“这个粉丝是齐筠老家寄来的紫薯做的,但也是她家寄来的土鸡蛋。最近猪肉价格下跌所以我多买了些,不过小锅做肉果然味道差了点…哦对了,齐筠喜欢吃粗粮,所以厨房里堆了好多玉米,吃完饭之后当点心吃吧。”

“齐筠…家里是干什么的?”虽然有些不礼貌,河琛还是没忍住开口问了。

朱研嚼完嘴里的东西,也没在意,“她家有个农场,老爸老妈还做点小生意。”

“噢。”他夹起一块红烧肉若有所思,前几天吃的红烧肉都是朱研做了端下来的,说实话他有点羡慕齐筠,从小生活在城市里的他总是向往一个在有开阔的地方,耳中听到的不再是汽车行驶过的引擎声,视线也不会被遮挡。

“对了,下午有空不,有没兴趣编谱子?”她期待地睁大眼睛,试图眼神威胁个“好啊”出来。解远嚼着一块土豆挑眉看了朱研一眼,在河琛看来有种两人谋划了很久的错觉。其实不用她这么做河琛也是满口答应,以前就常常自己改谱子,有参与到整个歌曲的制作的流程中的机会当然要好好把握住。

他有些腼腆的笑了,简直求之不得。

朱研的笑脸亮的两人快睁不开眼睛了,河琛是高中毕业后第一次遇到她这样的女孩,令人招架不住,总是一副活力十足的样子开玩笑,说正事,甚至找不到阴影。

朱研干脆趁热打铁,“解大队长,要不我们今天尽量全解决了吧!明天周六,我和齐筠约好了去书店,正事完成就好安心玩啦!”

“可以啊,只要你不嫌累,剩下的工作量按照这几天的进度应该晚上12点之前能做完。”解远淡定的说。按照计划,这周任务已经完成的不错,再加上个河琛估计能提前。

“嗷嗷嗷!就这么定了,你可别先睡着!明天去书店河琛也跟上吧,你来这个城市之后都没仔细逛过,做导游的任务包在我身上了,不用谢!”

河琛一时跟不上朱研的思维,稀里糊涂就被安排了行程,不过她和齐筠出去玩,他跟去干什么?帮忙拎包吗?转身一想,朱研也是花了点心眼的,知道自己和齐筠关系不怎么融洽。河琛还不至于傻到连朱研的心思都猜不到,怎么说呢,有点感动的。

齐筠不能理解朱研为什么要把河琛带上,两人在解远那整理乐谱的同时不会达成了什么共识吧,一脸诡异,解远那儿果然不能多待。

自从昨天中午接受解远的变相洗脑,河琛对齐筠的态度已经十足的柔和,什么讥讽的笑、什么毒舌都成了磨练他这个新人的理由,他自愿来当拎包的。其实也算是一种自我麻痹,现实可容不了他耍点小脾气,这个乐队谁都比他有资格耍脾气。

齐筠皱了皱眉头,说女人是善变的动物,我看河琛这个也挺善变的,本来就像只炸毛的小动物,内心有点小别扭,时不时可以逗弄几下,现在突然变得有些狗腿反而不适应。感觉连骂他都下不去口了…她以为学经商的都狡猾奸诈,没想到还真是这样。

“U盘里的东西拷完了?”齐筠抱着双臂站在台阶上朝下看,占据了有效地势,气场都强大不少。河琛站在楼梯口,背着光的齐筠像一个巨人,无法超越的权威的存在,他一瞬间恍了恍神,笑笑,“拷完了,一个不剩。”

“人齐了,走吧走吧走吧!”朱研兴奋地拉着齐筠走下来。

走近了之后齐筠才发现和她穿的衣服诡异的默契,黑色的T恤,她的印的是著名乐队GunsN’Roses的主吉他手Slash,河琛的印的是主唱Rose,而他显然也发现了这点,“咦”了声之后便没声了,大概还是有点身为后辈的自觉。

齐筠有点不爽地翻了个白眼,干脆无视。这件T恤还是两年前自己还有足够热情的时候买的,那个人买的就是Rose,那时两人是当情侣装来穿的,这时再看到Rose脸的图案有些尴尬。

S市最有名的就是书城,装修华丽,书刊储量极大,尤其是专业类书籍,这也是它区别于普通书店的主要原因。计划是上午书城,下午到处走走看看人文景观,朱研和齐筠性格相差很大,看的书类型也不同,一进书城,朱研便上楼直奔推理和恐怖小说区,齐筠则慢悠悠的跟在她身后,百无聊赖地翻看各种书籍,却没有一本书在手上停留一分钟的时间。

她一直提不起兴趣,有些烦躁地叹了口气,偏偏河琛这时候好死不死地走过来保持一定距离地笑着闲扯,“你喜欢看什么书?”他随手拿下一本川端康成的《雪国古都千只鹤》,“这种意识流的类型?还是《冰点》这种讲原罪的?我喜欢看经济类的…”

“干你屁事?”齐筠压低声音冷冰冰地反问,有些恼火。

热脸贴了冷屁股,河琛的笑僵在脸上,昨天应该是瞌睡的缘故所以才听起来不会那么刺耳,今天是清醒,打击也强烈。他慢慢收起笑,拿着书的手无力地垂下,微微下敛的眼眸让齐筠觉得下一刻他就会像磨合的第一天那样朝自己吼出来,不过他没有,只是觉得小小的失落,“哦,”他模糊地应了声移开视线,“你要看什么我去帮你拿好了。”

难得的,齐筠莫名心慌了慌,喉咙有些哽住,不知道自己怎么了,竟然有些没由来的委屈。自那人走之后,很少有这种情绪。也许是在河琛身上看到了那人的一点点影子。这种表情的那个人,在梦里出现过。那人只是可怜地看着齐筠,告诉她很孤独,她就想要哭着依靠过去委屈的问他为什么就那么离开了。

她调整了一下情绪,咳嗽了两声,指了指传记类的书柜,“到那边帮我随便拿本下来。”

“恩?”河琛疑惑地回过神看她,不知道为什么她的情绪就缓和了,这时候不是应该说句“我自己有手”才符合她的形象吗?

“你没听见我说话?”她不耐烦地说。

才缓和过来又强硬回去,这才是她应该有的样子。河琛应声,心想齐筠真没有那么坏。

朱研看小说入了迷,已经完全不理会河琛和齐筠,找了个位子坐下来。

齐筠接过书,似乎对偏暗的封面设计很满意,翻看了几页,算是接受了。河琛自己也选了本顺眼的,尽管视线老是往齐筠身上飘,她表现出来的任何情绪从现在开始都源于他挑选的这本书,就像是她在欣赏他自己的作品一样,由心底感到愉悦。

简直像是期待被老师表扬的小孩,齐筠内心有些无奈,同时也为之前差点失态反思,是因为对河琛太过分了老天要提醒自己,还是对那个人的余存眷恋在作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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