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哥,你的脸怎么弄的?没事儿吧?”看着叶凡淤青的脸,王珂小心翼翼的问道。
“哦,没事。”叶凡下手摸了摸,笑道,“刚才出去的时候不小心撞到门上面了,磕的。”
“撞这么严重,都肿了。”王珂说道。
“没事没事,几天就好了。来来来,吃饭,吃饭。”叶凡让道。心说好歹自己还下意识的躲了一下,拳头稍稍歪了那么一点,这要是直挺挺的打上去,别说是肿了,鼻梁都要断了。
“小凡……”说到底也是杨乐乐司机造成的,她一脸歉意,小手伸过去摸。
“洗洗手。”叶凡指着她满是自己鼻血的手说道。
“哦!”杨乐乐起身朝着卫生间跑去。
“凡哥。”王珂做贼似的四下看了看,小声的问道,“能问你一件事儿吗?”
“问吧。”叶凡切下一块牛排塞进嘴里,嚼的时候还觉得脸痛,“哎哟……”下意识的叫唤了一声。
“你跟乐乐姐是什么关系呀?”她一脸八卦的问道。
“什么关系?就是你看到的那样呗,还能有什么关系!小孩子家家的,怎么这么八卦。”
“不是我八卦。”王珂舔了舔嘴唇,俯着身子小声道,“你就没看出来?”
“看出啥来?”叶凡挑着眉头一脸疑惑。
“乐乐姐喜欢你啊,这你都看不出来?”
“噗——!”叶凡一口水喷在地上,“咳咳咳!咳咳!!”重重的咳嗽了几声,转过头说道:“我告诉你啊,你乐乐姐这世上最烦的人就是我了,小孩子懂个什么呀。”
“凡哥,你是装不知道还是真不知道。”
“我装什么了?”
“这么典型的相爱相杀,你都看不出来?”王珂一脸疑惑的问道。
“你多大了?”叶凡反问。
“18呀。”
“几年级了?”
“高三呀,怎么了?”
“那你这个年纪,能懂个屁?”叶凡问道。
“唉!”王珂无奈的叹了口气,摇摇头,说道,“这就是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哟。”
“你们现在这些孩子在学校里,天天都在研究什么呢。老夫真是为祖国的明天感到担忧。”
“依依姐虽然挺好的,但是我觉得你跟乐乐姐更般配。”王珂小声嘟囔了一句。看叶凡正瞪着自己,立刻收住了口。
“我回来啦。”杨乐乐的个性就是如此,气来得快,走得更快,上个卫生间的功夫,回来就是一副笑脸了,“聊什么呢你们?”
“没,没聊什么。”王珂社会阅历浅,吞吞吐吐的回答。
“神神秘秘的,是不是有事瞒着我啊?”她把脸一扬,看着叶凡,问道,“你说!”
“这丫头说你喜欢我。”叶凡嚼着牛排,毫不介意的说道。
“放,放屁!”一下子被戳穿,杨乐乐的耳朵唰的一红,说道,“我会喜欢这种狗?要长相没长相,要身材没身材,要才华没才华。我口味有那么重么!”
“喏,听见了吧?说你小孩子什么都不懂吧。”叶凡看着王珂,美滋滋的嘿嘿一笑。
“哦,我错了。”王珂看了看二人,感受到只有旁观者才能感受到的奇怪氛围,心里飘出一句话——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啊。
“我走了啊,大明星!”这时,吕思哲已经吃过饭,酒足饭饱思淫/欲,正准备带着新泡来的美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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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宾馆操练起来,可临走时还不忘过来挑衅一番。
“啊。”叶凡背对着他,头也不回的啊了一声。
杨乐乐撸胳膊挽袖子,喝道:“你丫是不是有病?还想我泼你?”
“小娘们儿,刚才老子没认出来,你不就是那个杨乐乐么?嘿嘿。”吕思哲淫笑道,“是我喜欢的类型,泼辣,我就喜欢泼辣一点的,有挑战性。赶明儿早晚收了你。”
“收你妹……”见吕思哲满嘴骚话连篇,杨乐乐大怒。刚要起身,看见对面的叶凡冲自己使了个眼色,于是不甘心的坐下,骂道,“你小子别得意!”
“晚上注意点身体,你要是忙不过来,可以叫我,我可以忙你。”吕思哲拍了拍叶凡的肩膀奸笑。说完,搂着美女张扬而去。
“小凡,你就这么忍了?”杨乐乐拧着嘴质问。
“我上次也打他了,后果你不是知道的么?何必动一时之气。”叶凡虽是心里翻江倒海,但脸上依旧平静的说道。
“啊!”王珂这个时候还恍然大悟,“我说刚才那个人怎么看着这么眼熟呢,就是凡哥上次打架的那个人呀?就知道我凡哥不是像新闻里说的那种坏人,看他那样子,一看就是人渣败类。”
“败类有什么办法?”叶凡瞥了她一眼,说道,“人家是润海集团的大公子,有钱有势。人家手握十万雄兵,你有一千,就是打了胜仗,最后还是自己吃亏。”
“他是润海集团公子,我还是万盛……”杨乐乐突然反应王珂还在场,立刻住口,哼道,“那你就这么忍着?”
“不是跟你说了么?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当年小米加步枪都把小日本鬼子和美帝国/主义打跑了,何况一个集团的纨绔公子哥。”叶凡哼笑了一下,眼中折射着光芒。
这副沉稳干练的样子,让杨乐乐突然一阵意乱情迷怦然心动。这时候,她才意识到自己开始越陷越深了。但这并没有让她想要止步,反而更加燃起了得到这个男生的想法。
吃过饭出门,外面又下雪了,但很小,只是星星点点的飘落下几片雪花。
“乐乐,你送小公举回去吧。”叶凡道。
“那你呢?你要干嘛去?”杨乐乐探出头问道。
“我,走走。”叶凡抬起手掌,一片雪花落在手心,顿时化了,“多好的天。”
“那你到家给我来个信。”杨乐乐嘱咐道。
“嗯,好的。”叶凡点点头,看着车子远离方才转身。
这时正值下班高峰,人行道上的人比来之前多了不少。顺着人流的方向,叶凡踏着人行道的石板漫无目的的朝前走。
想去哪,他也不知道。遇到吕思哲,他表现的很平静,但心里却不是这样,思绪在脑子里胡乱飞着,也不知道是在想什么,总之是难以平复。
所以,他只想走走,平复一下心情,仅此而已。
天暗了,路灯亮了起来,两旁的高屋建瓴纷纷亮起了各色的霓灯,整座城市顿时被点亮。
“好美的城市啊。”叶凡不禁感慨了一句。突然发现自己,在这里生活了这么多年,都还没用心去留心过这座城市。
甚至,自己没留心的可能不仅仅是这座城市。
“原谅我这一生不羁放纵爱自由,也会怕有一天会跌倒,背弃了理想,谁人都可以,哪会怕有一天只你共我……”
忽然,一首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来自beyond乐队的《海阔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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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方不远处的广场上传来。让他觉得跟此时的心情十分的应景。
听着声音不错,于是他好奇的朝着歌曲的方向走去。
是个年纪不大的男生,有些消瘦,戴着鸭舌帽,帽檐压得很低;穿着一身深蓝色的薄羽绒服,脚下摆着一个长方形的大喇叭,手里弹着吉他,随着伴奏唱着。
听得出来,他唱得很不错,气息很稳,音也非常准,是很有功底的。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嗓音有些沙哑,严格意义上来说,这只能算是一种特色,但却是不够完美的嗓子。
但也正是因为这一点,他也唱出了黄家驹当年的那种神韵。
这种歌手叫做流浪歌手,走到哪里,吉他背到哪里,走到哪里,就唱到哪里。流浪歌手在连城不多见,偶尔在大街小巷,叶凡碰到过几次。
但那时自己还没有系统,也没有做过歌手,因此从未留意过。
而如今不同,他是个歌手,还是个编曲,自恋一点的说,他是个唱作人。再次在街上“偶遇”流浪歌手,就不再像以前那样毫不在意了。
围观的人不是很多,大概数了一下,连十个都没有,有三两个人拿着手机录像,像是看见了新奇的玩意。
叶凡也停住了脚,围脖朝上拉了拉,遮住自己的半张脸,免得被人认出。
他唱得不错,也很用情,不知不觉之间,围观的人增加了一两倍,已经有二三十人了。
“有钱的捧个钱场,没钱的捧个人场吧,谢谢,谢谢大家。”
一首《海阔天空》过后,他摘下头上的鸭舌帽,走到大家面前“领赏”。见听歌还要钱,人人纷纷朝后退了退。
男生有点尴尬,勉强笑道:“没钱捧人场,没钱捧人场。”可大家依旧是无动于衷,不肯掏钱。
走到叶凡面前的时候,叶凡这才完全看清他的样子。看上去年龄不大,留着不长的山羊胡,脸很瘦,额头很大,有些其貌不扬。
“大哥,捧个场吧。”他笑着对叶凡说道。
帽子里面空空如也,叶凡掏出一张红彤彤的毛爷爷放在里面,那人一愣。对于知名歌手来说,唱一首歌一百万可能都有,但对他这种流浪歌手,街头艺人的形式,一百块已经是多了。
“谢谢,谢谢,谢谢大哥!”那人喜笑颜开,一百块省着点花,一天的伙食有了。
“还会唱别的吗?”叶凡问道。
“当然了,您想听什么?”见是个出手阔绰的主儿,那人也来了兴致,问道。
“什么都行,挑你擅长的来。最好是跟刚才的风格不太一样的。”
“成!”
那人收好钱,反手把帽子一戴,回到话筒前面,拨弄了两下琴弦,说道:“接下来,给大家来一首《新贵妃醉酒》,希望大家喜欢。”
反串?!叶凡愣了一下。
“爱恨就在一瞬间,举杯对月情似天,爱恨两茫茫,问君何时恋……”
他虽没有原唱的反串女声那般纯正娇媚,但已经是不错了,能唱到这个程度的反串不多,但也并不罕见。所以,这并不令叶凡感到意外。
而让他感到意外的是,他是用沙哑的男生和娇媚的女声来回切换着唱的。这种粗细嗓音来回颠倒着唱,在技术上是十分困难的。
而且,他真实的嗓音其实并不沙哑。
完全是靠技巧?
这家伙的嗓子被天使亲过吧?叶凡眼前一亮!
(本章完)